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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查幕末的偽造貨幣而google來的東西....

OS: 阿桂在這裡真的超帥超正氣凜然的阿阿阿,敬請稱呼木戶為奇跡先生www~~~~反倒大久保卻是充滿了對故鄉薩摩的私心了.......

雖然很多人說大久保無私,最近卻越來越覺得大久保對薩摩充滿私心,地租改正、秩祿處分等也是獨厚薩摩,西南戰爭前完全是個不管中央的獨立國,難怪會有木戶長達七小時的關起門來一對一單挑說教傷口上灑鹽巴.......


高輪談判
http://ja.wikipedia.org/wiki/%E9%AB%98%E8%BC%AA%E8%AB%87%E5%88%A4

高輪談判(たかなわだんぱん)為明治2712日(1869819日),於東京高輪展開的明治政府首腦與英、法、美、義、德5國駐日公使會談。此會談所定之國際公約約定日本將回收偽幣(主要是『二分金』)並導入近代貨幣制度。此談判也成為新貨條例和造幣局設置的契機。

  

明治的劣質偽幣問題

開國之後,江戸幕府為防止金大量流向海外,而降低金幣之價值(含金量?),造成物價上升、社會混亂、歐美商人之經濟亦受打擊。因此,慶應3513日(1866625日)歐美諸國與江戸幕府締結改稅約書,為了維持內外貨幣的等價交換與其安定性,現維持萬延年間所設定的現行貨幣水準,並約定將来導入符合國際水準的貨幣制度。

然而,當時幕府財政正瀕臨破敗前,雖締結了改稅約書』,仍繼續發行貨幣而使金錢價值貶值戊辰戰爭開始,為籌措向外國輸入武器的戰費,奥羽越列藩同盟的會津藩・仙台藩・二本松藩・久保田藩等開始鑄造偽幣,薩摩藩・土佐藩・芸州藩・宇和島藩・佐土原藩・郡山藩等官軍諸藩也鑄造了偽幣。甚而加賀藩、筑前藩、久留米藩等對戰爭採消極態度的藩亦開始鑄造偽幣。特別是,當時歐美的通貨制度主流為金本位制,而小判的形狀在對外運搬、流通等不便利,因此在對外國交易時,最常使用的二分金其偽造貨幣盛行,甚至出現只在銀錢上鍍一層金充數的偽幣。

即使在明治政府設置貨幣司後,從明治元年417日至翌年25日為止,自幕府接收的金座、銀座,亦共鑄有品質低劣的金幣約381万両、銀幣約224万両,合計約鑄造605万両(這些雖為政府發行的公式貨幣,但達不到政府所訂貨幣基準這點,與偽幣是沒有區別的)。各藩的鑄造額雖不明,但公開的數字是芸州藩約19.6万両、久留米藩約3万両、土佐藩約5.1万両、薩摩藩之數字雖未公開,但由吉井友實詢問藩會計擔當之推計約150万両。當然,實際上趁著內亂其他諸藩與民間也開始做假幣,明治23月外国官(後來的外務省)向公議所報告——有約3,000万両的假幣流入外國商人手中——這樣的傳聞(「問題四条」)。也就是說,當時政府也無法把握具體的數額,就是將來,觀得全貌也是困難的(儘管3,000万両的數額可能過大,也應是比現已確認的近800万両多上更多的數額)。

 

 

 

大隈重信與各國的交涉

大量的偽幣(包含政府發行的劣幣)流通造成物價波動,對經濟也產生壞影響。一般商人、民眾難以區分貨幣之真假,外國商人中也有收到假幣而受損害者。 

對此不滿的是英國公使哈里帕克斯。帕克斯雖支援薩摩藩、長州藩而對明治政府成立有所協力,但對政府秘密地違反改税約書而鑄造偽幣,認如繼續放任將影響英國商人的利益。因此,當內亂終結後立刻向明治政府要求實行貨幣改革。

 

明治217日,帕克斯召集了法、美、義、德之各國公使,主張「有傳聞顯示新政府(明治政府)違反了改税約書而鑄造貨幣,使商人們因貨幣貶值而受有損害」,而共同要求新政府對處理偽幣採取相應必要措施。明治政府未料到此突然的要求,不管如何,交由外国官副知事小松清廉(帯刀・薩摩藩家老)處理對應。然而,因小松病倒(翌年36歲急速死亡),代替臥病的小松而推舉的是肥前藩出身的大隈重信。 

大隈被任命外国官副知事兼参与,之後更被任調会計官(後來的大蔵省)(112日)。然而,正籌措明治天皇東京行幸的大隈無法自京都來到帕克斯所在的横濱,依大隈和外国官知事伊達宗城(前宇和島藩主)等人協議的結果,25日向國內外發表近期內將發行新貨幣,帕克斯則由兼任神奈川県知事的外国官判事寺島宗則安撫接應。然而,帕克斯憤怒地於122日、221日寄送要求政府說明清楚的書信。230日,以伊達宗城之名通知各國公使,說明政府就現在的貨幣(公示文書並未承認違反改税約書所鑄照者為劣幣)今後將不再鑄造,在新貨幣的準備籌措期間將以太政官札對應,太政官以外的組織、個人、即使是諸侯,如鑄造貨幣則將予以處罰。然而,實際上當時(版籍奉還以前)明治政府對各藩並沒有直接命令的權限(因此明治政府的命令不是基於太政官布告,而是近乎請求的太政官達),特別是薩摩、土佐兩藩利用「戰勝藩」的立場,在此之後亦持續鑄造偽幣。再者,会計官與企劃推動不換紙幣(法定貨幣,Faith Money)太政官札的副知事由利公正在根本的財政問題上產生路線對立,對於發展成因為外交問題而變更設計太政官札的貨幣改革,由利對此情狀不滿而表明辭意。接著,因為先前的國內外公告,228日在横濱居留地的商人們集合而決議向明治政府就偽幣而生損害請求賠償,更有甚者,一部分商人預期今後政府會回收偽幣而開始購買囤積價值暴落的偽幣,許多匪夷所思的行動開始出現。  

318日來到東京的大隈和各國公使會談,並急速策定贋貨整理案。依此結果,已決定在得到太政官許可後,於330日發布「決定發行新貨幣・金札(太政官札)與正貨(下註)同樣通用・廢止金札價格」這樣的第1個新方針。然而,發布前日的29日,因太政官的反對聲音而布告中止,在正式決定的前提下向大阪發出的布告文,運送途中的飛腳也被叫回東京。反對的中心人物是明治政府的實力者大久保利通。此日,大久保向岩倉具視送出書信表示「商人只是些淺薄輕率之輩,上面怎麼說,他們就會怎麼做。(大意)」,商人只是遵從「上面」命令的唯唯諾諾存在,所以在政治基盤還脆弱而「上面」的權威仍未充分掌握的明治政府,慌慌張張實行貨幣改革,萬一不成功將使「上面」(=明治政府)失去「萬民之信」,並對國內外顯示出政府的無力、遭至政權崩壞,故通貨改革應該不急不徐地進行。其次,雖然大久保當時仍盡可能避免著表明,其也畏懼在整頓偽幣的過程中,自己出身的薩摩藩製造偽幣的事實要是明朗公開化所將遭致的反彈聲浪。 

正貨:於金本位制下係指金幣,銀本位制下係指銀錢,兩者均該當正貨,但一般使用「正貨」用語,多指金本位制下的金貨。

此狀況讓大隈感到挫折,於30日考慮辭去兼任的会計官副知事(由利之後任)。解救此危機的是養病中而不在東京的木戶孝允。木戶了解情況後,於417日托吉井友實送信給大久保,貨幣流通的現狀就如同「全身不遂」(<--這比喻好神),放任這個狀況是無法成遂大政一新(明治維新)的,且要是薩摩藩不將自己鑄造偽幣的事實公開而間接被揭發,維新之於薩摩藩的名聲才會真的掃地。接著2日後另寫給岩倉具視一封信,不實行通貨改革才將失「萬民之信」,並承受外國給予的不正汙名,請求其說服大久保並協助大隈。此時,大久保也認知到事情的重大,和吉井、在鹿兒島停留的西郷隆盛等薩摩藩出身人物討論後,大久保以個人名義向薩摩藩提出建言書:為了解救「皇國(日本)的安危興亡」,只有犧牲「御国(薩摩藩)」才能「倡說天下大義」,必須表明薩摩已停止偽幣鑄造的事實,才有立場向其他藩主張。其次,先前因反對而中止的通貨改革布告,也被重新交付。 

此後,大隈(417日成為会計官副知事専任、76日大藏省成立後任大藏大輔)主導的通貨改革發布了各式各樣的相關布告。以下為主要內容(翻譯無能…) 

429日-決定發行新貨幣・金札(太政官札)與正貨同樣通用・廢止金札價格。

52日-金札與正貨間禁止交換(基於等價)、禁止稱呼「太政官札」(避免產生太政官外仍存有其他通貨發行機關的誤解)。

528日-金札發行量維持現狀的3,250万両而停止增刷。禁止貨幣兌換商及其他商人就偽幣為一切交易(偽幣的鑄造、流通事實於國內外正式被表明)。到明治5年新貨幣正式發行而與金札替換為止,不能對金札的流通為任何妨礙(金札是至新貨幣發行為止的替代貨幣)。

66日(太政官達)-三都府(東京・京都・大阪)にある金札を回収して各府藩県に対して禄高1万石あたり2,500両分を67月の2回に分けて交付するので、それに相当する正貨を所定期間までに会計官に納付すること(この場合の「正貨」には贋金が混じっている事を黙認している)。

617日-版籍奉還  

(插播:抱歉翻到後來連自己也有些意味不明了><…,實在是對貨幣經濟制度沒什麼概念,一些專有名詞的解釋還是請直接google或找專門的書吧。) 

230日新政府發布通告後,沒有任何聲音而觀察著明治政府方針的帕克斯,採取了比大隈予想以上的激烈方針,並獨自調查出予想程度以上經由各藩製造流通的偽幣,因而憂慮這些偽幣在版籍奉還後因「和新政府沒任何關係」而宣告無效。特別是英國在幕末以來和薩摩藩進行金額龐大的交易,要是偽幣被宣告無效,英國商人和企業將受打擊,對日本的貿易也會陷入大混亂,如此警戒著。於是帕克斯和其他四國公使協議,共同於76日對明治政府提出外交文書,詢問政府能否貫徹大隈的方針,以及各藩所發行的偽幣政府將如何處置的確認,希望與政府側達成協議。

 

 

 

高輪談判與新通貨制度的施行

 

高輪談判

710日,在東京設置的英國大使館,因體制改編為外務省而就任外務卿的澤宣嘉,以及改制為大藏省而就任大藏大輔的大隈,以訪問帕克斯的形式進行預備會談。接著於712日在高輪接待所展開正式會談。稱為「高輪談判」。日本側出席的是太政官的最高責任者右大臣三条実美、大納言岩倉具視、外務卿澤宣嘉、大藏大輔大隈重信、外務大輔寺島宗則,而伊藤博文陪席輔佐。相對地公使側則為パークス(帕克斯,英)・オウトレ(法)・ヴァン・ヴォールクンバーグ(美)・コント・デ・ラ・ツール(義)・ブライト(德)。

依現存談判所載記錄,談判過程始終是帕克斯的獨角戲,對於明治政府違反改稅約書而鑄造劣幣、以及各藩鑄造偽幣的事實,就此一一提出證據(依一部分記録,帕克斯因為政府側回答不得要領而憤怒地將旁邊的杯子擊碎)。明治政府直到最後基於面子上仍否認鑄造劣幣的事實,但承認複數以上的藩有鑄造偽幣的情形。其次,基於貨幣改革,不問是真幣、偽幣,將全部盡速取回兌換,並採取應急措施提供對外國人所持二分金進行檢驗,對彌封檢驗完成者蓋上戳印,只要經此流程,即使是偽幣,亦認可其得用以納稅、兌換。

另一方面,帕克斯為聚焦談判,對於法國公使提出的損害賠償要求事實上無視之,大隈的通貨改革不論是公使們或三条、岩倉等太政官首腦,都未提出任何異議,結果上明治政府的貨幣改革就沿用大隈案為方針了。其後,於719日的相同場合人物會談,只是再就具體實施的細節面做調整即告終。

 

通貨改革與偽幣處理

大隈的貨幣改革如何實現,仍有四個主要課題

高輪談判約定對外國人持有的二分金之真偽調査(勘檢)。

是否須對發行偽幣的諸藩予以處分。

偽幣與真幣的交換比率及期限的決定。

新貨幣制度的決定,以及新造幣設施的建設。

 

於開港場・開市場之勘檢

19日會談終了後,澤與大隈、伊藤立刻和久世治作、上野景範、花房義質等年輕官僚及東京的有力兌換商共同組成團隊,在全國的開港場、開市場對外國人持有之二分金進行勘檢。東京與横濱23日開始至25日結束、大阪與神戸26日、長崎28日、新潟83日、最後函館812日實行勘檢。因此,各國公使、商人們見識到了明治政府是動真格的,而在此同時,也並沒有給予已流出海外的偽二分金再度拿回日本檢驗的充裕時間。彌封起來的偽二分金於9月至隔年3月在各開港場・開市場依次兌換為正貨。外國商人們對日本這般強硬的處理方式不滿,但公使們則表示接受,雖不能完全換為正貨但因為判斷已獲得相當補償,所以對損害賠償等請求動作皆一併約束著。 

開港場(條約港,Treaty ports):因不平等條約而開放的港灣。

開市場一國領土內,許可外國人通商、貿易的區域。 

 

對偽幣發行藩之處分

 

824日,薩摩藩提出「自訴狀」,接著9月初旬土佐藩也提出。大久保與西郷、土佐藩出身的佐々木高行等人主張,薩摩・土佐兩藩已自首,兩藩並非為私利私欲,而是為實現維新之軍備調度必要才如此行事,因而請求對兩藩之恩赦。然而,基於調查確認並沒有鑄造偽幣事實的長州藩、肥前藩出身人物們,認為自藩的花費是自藩辛苦籌來,薩摩、土佐卻採此違法手段,對這樣的事實產生反彈,主張此兩藩必須交付罰金來撥充至偽幣與正貨兌換而生的財政缺口。然而,913日薩摩藩提出的自訴狀呈至集議院(前身為公議所),各藩代表認為薩摩與土佐已老實地坦白故從輕發落即可。接著,有鑄造偽幣的其他藩也擔心要是後來被揭發將受到的嚴厲處分,因此一一提出自訴狀。於是,明治3429日,政府對於至此為止有提出自訴狀的諸藩予以赦免,而對其他在箱館戰爭終結前有鑄造偽幣而和明治政府戰鬥的斗南藩(舊會津藩)等藩也不予以問罪。在此時點,幾乎所有藩都停止做假幣了,然而,僅筑前藩在之後改繼續製造金札(太政官札)的偽幣。明治472日(廃藩置県之前12日),此事被發覺後,筑前藩自黒田孝高以來的福岡47万石被沒收而事實上改易。

 

偽幣、劣幣的交換問題

先回顧前述勘檢時所訂的強制時程,儘管明治政府為維持和外國的關係,不得已必須認可偽幣與真幣的等價交換,然而若實際把全部偽幣都換成真幣,明治政府的財政將瀕臨破產,是故,為盡可能減少兌換金額的明治政府,以及為維持貿易關係而不希望政府倒掉的外國公使們,就此點上看法一致。

7月22日,太政官布告發布,要求人民於10月底前向官府交出偽幣,然而,一般人並無法區別偽幣與真幣(要是可簡單區別,也沒必要對外國人所持貨幣進行勘檢了)。8月11日,大藏省與民部省合併,大藏省變得可掌握財政全權,形成以大隈與伊藤為中心,共同檢討貨幣整頓對策之局面。大隈、伊藤當初考量將偽金幣100両折合真幣實際價值之20両左右,予以微調調高後決定為25両。然而,此案遭到政府內的強烈反彈。一般人民無法區別真假幣,要是所持的貨幣突然價值貶為1/4,可能陷入大混亂而發展成一揆。如今的明治政府並沒有充分力量鎮壓一揆暴動,一步之差可能導致政府崩盤。特別是政府主要成員的薩摩藩、土佐藩因自藩所鑄偽幣大量流通於藩之領民,對發生一揆的可能性更為戒備。長州藩出身的廣澤真臣提出方案主張對薩摩、土佐等偽幣鑄造藩徵收罰金,撥充到兌換的缺口,使偽幣100両約折合真幣價值之40両左右,然多數意見仍希望更穩當的處置,因此該案亦難以實現。

終於,在經過漫長協議後,於10月24日發出以下的太政官布告。
「悪金ノ儀ハ、兼テ御布令ノ通、府藩県ニテ取調十月中ニ可申出筈ノ所、此度引換ノ道被為立、銀台ノ分ハ格別ノ訳ヲ以百両ニ付先金札三十両ニ御引換被成下、追テ総員数銘々持分等巨細御取調ノ上、猶御詮議ノ品モ可有之候条、御趣意ノ程厚ク相心得可申候…
…(以下略)」

偽幣100両折合金札30両,並說明將來視情況而定可能上調,漸次兌換而終。然而,前述對外國人等值兌換了34万両,而依太政官布告而兌換者僅157万両,合計遠低於政府發行的劣幣381万両,剩餘未兌換者(包含流出海外的部分)形同因為明治初期的混亂而被捨棄的地金。


新貨條例制定與造幣寮之設置

另一方面,大隈實行了近代貨幣制度計畫。造幣施設的建設計畫從由利公正任会計官副知事時即在推動,而隨著大藏省設置而建置的造幣寮,井上馨被任命為造幣頭(明治2年8月18日)後本格化,並推動大阪造幣廠的建設。

途中因火災而延誤,於明治3年9月完工,明治4年2月15日開始試作(4月4日正式動工)。接著5月10日(1871年6月17日)以円為基本單位,以「銭」「厘」為補助單位,1円=100銭、1銭=10厘之新貨條例發布,為日本走向近代貨幣制度之第一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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